定金与违约金的异同点是什么?
杭州富阳律师
2025-05-01
定金和违约金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性质和作用,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首先,定金是一方为了保证合同履行而支付给对方的金额,具有预付款的性质;违约金则是由于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,对方可以主张支付相应赔偿的金额。其次,定金通常在合同签订时就已经确定,并且不需要等到违约发生后才支付;而违约金往往是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,当一方确实出现违约行为时,另一方才能要求支付。此外,定金的数额一般较小,主要用于表示当事人履行诚意,而违约金的数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而有所不同,有时会相当于预期损失。最后,从法律效果上来说,定金一旦支付成功,对方无权要求返还;但在某些情况下,如果双方协商一致,也可以选择退还定金。违约金则必须由违约方主动支付,并且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其数额,以确保公平合理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535条: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支付定金以保证合同的履行。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536条:约定支付定金的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时,双方互相给付的定金除依法可作抵消外,原作为出让人的一方应当返还其他方已付定的全部金额加利息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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